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举报盗用水危害供水设施违法行为暨管网报漏
奖 励 办 法
(试行)
目前,在我市城市公共供水范围内,盗用公共供水和危害供水设施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为了维护和规范我市供水市场秩序,保证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用水,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违法盗用城市公共用水和违章用水的行为,及时处置突发爆管事故,减少停水给供水企业和市民造成的损失,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和报漏范围
(一)盗用水和危害供水设施的违法行为
1、擅自在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盗水的;
2、绕越自来水供水企业计量水表盗水的;
3、拆除、伪造、开启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计量水表封印盗水的;
4、采取技术手段或其它方式造成计量水表停滞、失灵、逆行,使水表少计量或不计量盗水的;
5、擅自转供、转售自来水或隐瞒、改变用水性质的;
6、非火警擅自开启消火栓盗水的;
7、自来水供水企业员工利用职权为他人盗水提供条件或帮助的;
8、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或二次供水设施私自与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盗水的;
9、野蛮施工威胁供水管道及设施安全,或人为破坏造成供水管道及设施损坏的;
10、盗窃供水设施(包括闸门井盖、管道、闸门、水表、消防栓等)的;
(二)供水管道严重漏水事件及设施事故隐患
自来水供水管道突然爆裂造成严重漏水的;
自来水供水管道长年暗漏的;
自来水供水设施年久老化或损坏,出现事故隐患需紧急维修的;
二、举报和报漏方式
1、举报盗用水、危害供水设施违法行为时,举报人可采取实名、匿名方式,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直接到自来水有限公司进行举报,举报时请详细提供盗用水、危害供水设施违法行为线索(如违法者、违法地点、违法手段等)。自来水有限公司为举报人严格保守秘密,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2、发现供水管道严重漏水及设施事故隐患时,报漏人可直接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潍坊市市政服务监督管理中心,报漏时请提供漏水地点等详细情况。
三、奖励规定
举报问题经查证属实并被确认为第一举报人的(指同一举报的违法行为经证实在此之前无他人举报)可获得奖励。
1、凡属首报上述各类盗用水违法违章行为相关线索,并积极协助调查、提供违法违章行为证据的,查办结束后,在五日内按实际追缴经济损失的10%给予奖励。
2、凡属首报上述危害供水设施及威胁供水设施安全违法违章行为相关线索的,查办结束后,视情给予举报人50-300元的奖励。
3、举报人发现盗窃闸门井盖违法行为,当场人赃俱获,并协助自来水有限公司将盗窃人扭送公安机关的,给予举报人300元的奖励。
4、凡属首报供水管道及设施严重漏水情况相关线索,经核实准确的,办结后视情给予报漏人50-300元的奖励(城区供水管网:50-150元,输水主管道:100-300元)。
5、各类举报和报漏的奖励由自来水有限公司在调查核实处理完毕后,填报《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举报偷盗水危害供水设施案件奖励审批表》、《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输供水管道报漏奖励审批表》, 对举报、报漏人予以兑现。匿名举报者请提供银行账号,我公司将奖金直接存入其账户。
四、举报和报漏受理部门
1、举报受理部门: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监察办公室。
举报电话:8875638
电子举报信箱:jbxx@wf-water.com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路280号。
2、报漏受理部门:潍坊市市政服务监督管理中心。
报漏电话:12319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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