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赔偿
1、行政审批中心自来水窗口接到用户用水申请,资料齐全后不按时答复的,每延误一天赔偿用户100元。
2、自来水工作人员态度生硬,与用户发生争吵,经查实后向用户赔偿100元。
3、未按时完成用户给水设计,每延误一天赔偿用户100元。
4、用户安装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未按合同要求如期完工,每延误一天赔偿用户100元(遭遇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及工程变更等情况除外)。
5、在抄表收费中,未按规定抄表收费每次赔偿用户100元。
6、水表校验及时准确,合格率达99%以上,每超出国家计量标准示值误差一个百分点,赔偿用户100元。
7、全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8%,每降低0.1个百分点赔偿1000元(由于水源地原因除外)。
8、全市供水压力合格率达98%,每降低1个百分点赔偿1000元(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及管网爆管造成市区管网压力降低、停电检修等情况除外)。
9、管道爆管抢修不及时,延误一天,赔偿500元(非供水部门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
用户服务与投诉程序
12319市政公用平台24小时受理用户报修、报漏、咨询、求助等方面的电话,帮助解决用户反映的供水服务问题。如果用户发现自来水总公司的行为与承诺制度相悖,可向12319服务中心投诉或申请赔偿。接到投诉经调查核实,确属自来水总公司违背承诺给用户造成损失,由自来水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